(網經社訊)11月27日消息,近日,為促進大數據的合理應用,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北京市消費者協會、天津市消費者協會、河北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聯合開展了大數據營銷差異化現象調查。
一、問卷調查結果
本次調查主要采用問卷調查結合體驗調查的方式開展,其中,體驗調查了在線購物類、在線旅游類、民宿類、外賣類、打車類、在線票務類、短視頻/直播、共享單/電車等八大互聯網消費平臺。調查結果如下:
01受訪者最常消費的互聯網平臺類別是購物類、外賣類、打車類
圖1 受訪者最常消費的互聯網平臺類別分布情況
02大多數受訪者認為大數據技術在提升消費體驗方面利弊相當
受訪者對大數據技術的看法呈現出雙刃劍效應,其中33.5%的受訪者認為大數據應用利大于弊,而20.2%的受訪者認為弊大于利,還有34.2%的受訪者認為利弊相當,這顯示了受訪者對大數據應用的復雜看法。
圖2 受訪者對大數據應用提升消費體驗的看法
受訪者對隱私的泄露以及被“差異化營銷”的擔憂均超過65%,當然消費者也認為大數據技術對消費者更快的搜索結果和決策過程、更精準的商品或服務推薦有正面提升作用。
04大數據差異化營銷是一個普遍現象
超過四成的消費者明確表示曾遭遇“大數據差異化營銷”,僅有8.7%的消費者認為沒有遇到過,半數的消費者認為不確定是否遇到差異化營銷的現象,且隨著年齡增長,遇到此類行為的比例呈下降趨勢。
圖3 是否遇到大數據“差異化營銷”行為
05受訪者感受到“大數據差異化營銷”現象最多的類別主要體現在購物、外賣和打車這三個類別
圖4 大數據差異化營銷問題平臺
06受訪者遇到大數據“差異化營銷”的具體情況中最常表現為多次瀏覽后價格自動上漲、不同用戶享有不同打折優(yōu)惠形式、隱藏或不送老用戶優(yōu)惠券、同一時間不同用戶購買相同商品或服務的價格不同
圖5 大數據“差異化營銷”的具體表現
圖6 “差異化營銷”問題較多的各類平臺
08受訪者對于企業(yè)差異化營銷和大數據差異化營銷界限難以判定
受訪者口中的“差異化營銷”指的是他們感覺到的不公平定價現象,即長期顧客或“熟客”在沒有明顯理由的情況下被收取更高的價格,而新顧客或“生客”則可能享受到更多的優(yōu)惠。這種現象在消費者看來是不公平的。
二、體驗調查結果
調查結果顯示,每類平臺均存在一定程度的價格差異,這主要歸因于各類多種多樣的優(yōu)惠券。這些優(yōu)惠券的玩法非常多,包括膨脹優(yōu)惠、專屬優(yōu)惠以及新老用戶優(yōu)惠等,它們各具特色且來源不明確。消費者將這種現象視為“差異化營銷”,感覺自己受到了區(qū)別對待。雖然讓消費者認為擁有眾多選擇和優(yōu)惠,但實際上他們的選擇可能已經被平臺的算法所限制。
(一)各類互聯網消費平臺普遍存在價格差異
總體來看,各互聯網消費平臺的結算價格都存在一定的浮動范圍,部分平臺有較大的浮動。這可能與市場競爭、平臺策略、商品或服務成本等多種因素有關。
比如,對外賣類餓了么平臺進行標準售價22元的糖烤板栗米麻薯購買體驗,結算價格出現了4-22元的波動,價格差異超過售價的80.0%;對短視頻/直播抖音平臺11位消費者的親身體驗進行售價79元的蘇泊爾電熱水壺304不銹鋼1.7升全自動安全超大容量燒水壺電熱水壺調查后,結算價格呈現出49元至79元的波動,價格差異接近售價的40.0%;對在線民宿類平臺進行調查后,結算價格呈現8.0%的價格差異。
(二)優(yōu)惠券和紅包是導致結算價格差異的關鍵因素,消費者對優(yōu)惠券來源不知情
體驗調查發(fā)現,優(yōu)惠券和紅包是導致結算價格差異的關鍵因素。不同消費者所獲得的優(yōu)惠券金額和類型各不相同,這直接影響了他們的最終結算價格。比如餓了么平臺九位消費者有七位使用了六種優(yōu)惠券,通過使用超級吃貨卡、吃貨豆兌換、爆紅包等優(yōu)惠,呈現出不同的結算價格,但消費者對優(yōu)惠券的來源并不知情。
圖7餓了么平臺價格差異
(三)平臺新用戶優(yōu)惠福利顯著
體驗調查發(fā)現,在多個平臺上,新用戶往往能享受到更低的結算價格。這主要得益于平臺為新用戶提供的專屬優(yōu)惠券、禮金等福利。
比如,通過京東平臺,某位新用戶體驗者明確提示為“新人禮金”8元。
(四)用戶級別和會員權益
在某些平臺上,用戶級別和會員權益也會影響結算價格。例如,攜程平臺的鉑金貴賓用戶獲得了顯著的價格優(yōu)惠。這表明,高級別用戶或會員在平臺上能享受到更多的優(yōu)惠和特權。
(五)付款方式的影響
在某些平臺上,付款方式也會影響結算價格。例如,抖音平臺上的消費者通過使用不同的付款方式獲得了不同金額的優(yōu)惠券。這表明,平臺可能會通過鼓勵使用特定付款方式來促進交易。